企業內部所有創造價值的活動過程被稱為價值鏈(Value Chain)。
哈佛大學商學院教授邁克爾·波特于1985年提出的概念,波特認為,“每一個企業都是在設計、生產、銷售、發送和輔助其產品的過程中進行種種活動的集合體。所有這些活動可以用一個價值鏈來表明。”企業的價值創造是通過一系列活動構成的,這些活動可分為基本活動和輔助活動兩類,基本活動包括內部后勤、生產作業、外部后勤、市場和銷售、服務等;而輔助活動則包括采購、技術開發、人力資源管理和企業基礎設施等。這些互不相同但又相互關聯的生產經營活動,構成了一個創造價值的動態過程,即價值鏈(Value Chain)。
價值鏈(Value Chain)在經濟活動中是無處不在的,上下游關聯的企業與企業之間存在行業價值鏈,企業內部各業務單元的聯系構成了企業的價值鏈,企業內部各業務單元之間也存在著價值鏈聯結。價值鏈上的每一項價值活動都會對企業最終能夠實現多大的價值造成影響。
波特的“價值鏈”理論揭示,企業與企業的競爭,不只是某個環節的競爭,而是整個價值鏈的競爭,而整個價值 鏈的綜合競爭力決定企業的競爭力。用波特的話來說:“消費者心目中的價值由一連串企業內部物質與技術上的具體活 動與利潤所構成,當你和其他企業競爭時,其實是內部多項活動在進行競爭,而不是某一項活動的競爭。”
在鏈中的每一個環節,階段參考者(Channel Participant)隨著產品逐步接近消費者,都給產品增加一定價值。例如,原材料必須有人生產、收集或開采。這些生產要素-羊毛、棉、化工品-一一加工,最后制成服裝。服裝生產出來后,市場營銷人員必須促銷,分銷商必須運輸,零售商必須賣給消費者。
企業能夠通過以下兩個手段產生創造成本優勢:
值得注意的是,成本優勢不僅可以通過減少主要活動的成本獲得,同樣也可以通過減少支持活動的成本獲得。 今天,已經有越來越多的公司通過使用信息技術獲得成本優勢。
對價值鏈進行定義之后,就可以通過對價值創造各項活動成本的分攤來進行成本分析。 Porter列出了10個與價值鏈活動緊密相關的成本動因(Cost Drivers):
企業如果較之競爭對手更好地控制以上成本動因,就能夠獲得成本優勢。 如前所說,企業還可以通過重組價值鏈來獲得成本優勢, 重組意味著價值鏈結構的變化,如: 新的生產流程、新的分銷渠道、或者不同的銷售方法。
通常,公司的價值鏈往往與其他價值鏈相聯系,并成為一個更大的價值鏈的一部分。 創造企業的競爭優勢,還取決于企業對這個更大的價值鏈的分析和管理能力。 這就是運籌學上的 供應鏈管理(Supply Chian Management)。 有些人更認為,或許用另外一個詞來描述價值鏈更為準確,即 價值網絡(Value Networ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