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人利己的活動是最有益于社會的,人們也許會問,什么活動能做到利人利己呢?當利益的總量一定時,此人多得一些利,他人就必然損失一些利,這在對策論中稱為"零和對局"。人們要做到利人利己,就必須找到一種辦法,能使社會的總利益擴大,能創造出新的利益。商業交換以及由此而帶動的一切經濟活動,除掉少數情況外,都具有擴大社會利益的功能,因此商業活動是既符合于道德又符合于利益的行為,是最值得提倡的善行。
然而我國的傳統道德觀中卻一貫鄙視商業、嫌棄商人,就連大多數商人自己也未必明白商業對社會的重大作用,而且確實有不少商人用欺騙的手段經商,破壞了商業的信譽,使這一大大有利于人類社會的活動,很難得到長足的發展。這種歷史教訓不光在我國存在過,而且在大多數西方國家里同樣存在過。不同的只是當今發達國家里已不再存在鄙視商業的偏見,商業活動已成為最講究信用和道德的一種活動,不道德的人不斷地被排除出商業活動的圈子,這種凈化作用的結果是構成一個方便安全富裕的物質環境。而在我國這種轉變尚處于剛剛開始的階段,我們應該自覺地推進這個認識上的轉變,這是我國知識界、政界、實業界的一大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