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在今年的年度工作要點中表示,要促進全國財政性教育經費占GDP比例4%目標的實現,更提出除了“要錢花”,還要在“花好錢”上進行探索。
財政性教育經費占GDP4%,一直是國人的宿愿。1993年中共中央和國務院頒布的《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提出,到2000年末,財政性教育經費占GDP的比例達到4%。盡管4%已是十多年前的目標,但要實現依然舉步維艱。今年是十一五規劃的最后一年,也是實現這一具有法律約束力目標的最后一年,應該是不得不奮力一搏的一年了吧。國家教育投入不足是國人心中隱隱的痛,不論是與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相比,我國公共教育投入都處于低水平,世界平均水平為4.9%,發達國家為5.1%,欠發達國家為4.1%。
高強度的教育投入水平是教育發展的持續動力。然而,正如一些官員表態的那樣:“(國家教育投入)不僅取決于財力問題,更取決于地方的努力程度。”在我國現實中,“要錢花”與“花好錢”的難題共存。必須看到,即便達到了4%的目標,于發達國家的平均水平而言,也只是勉強夠格,我們還沒有達到沾沾自喜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