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關于富二代要不要接班父輩基業的問題炒得沸沸揚揚。
富二代接不接班是勉強不得的事。
人生最大的幸福不是創業當老板,不是通過創業收獲夠財富萬千,而是迷上一個人事或一件事、全身心樂在其中。
創業人創業之初或者是窮得褲檔漏雨、山窮水盡,或者是受夠了輕視與嘲笑,或者是骨子里想要幫助更多的人獲得利益。總之創業者起初不同的創業心態會決定未來的創業成果。有草草收場、半死不活的,有根深蒂固、基業長青的。
例如柳傳志先生當初創辦聯想是想辦成一個國內最大的電腦商,這種單純的念頭,結果搞得現在超乎他的想象。光想著賺很多錢的老板反而早早被市場洗牌了。
為當老板而創業,起心動念是想炫,注定是死路一條,早死早超生。
為創富而創業的老板通常比較真實,但多半是一般選手。這種創業人在小平同志吹響改革開放號角時膽敢去干的人,多半能大發其財。這類創業人通常在企業日漸成長中,發生兩極分化。一種是為富不仁;另一種是富而養德的。前者多半難以持久,近年來大批倒臺謝幕的企業多半屬于這種類型。
所以創富也不是關鍵,核心在于富而能久,或者說厚德載物。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二千多年前孔子早就暗示過我們:辦企業無非就是做事,做事的核心不在知道怎么做,而在于身體力行,而身體力行還不如能全身心者樂在其中。這是做事業的三重境界。
而企業持續發展與贏利,得益于天時、地利、人和各種因素的綜合效應。
讓富二代去接盤不熱愛的企業事業,是富一代的草率與失誤。
而富二代不懂得將祖輩的基業圍繞愛的核心思想,傳承并發揚光大,這是接班人的愚昧。
總之,無論做人還是做事,無論創富還是接班,核心思想只有一個,將愛無限傳承,才是所有人類共同的理想與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