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代表有賄賂原罪嗎?
黃德華
結合黃德華在本行業11年的經驗思考,解決醫藥代表賄賂問題,主要要解決一下問題:
1,藥品市場嚴重供過于求與藥品價格混亂的源頭在國家政府沒有控制好,責任在于政府。政府必須做三件事:第一,政府必須制定嚴格而合理的藥品審批制度,在藥品的審批與監督方面需要學習國外的經驗,如美國。2004年美國一年只批準140多種藥物的生產許可證,而我國在2004年卻批出10000多種藥物的生產許可證!第二,政府必須嚴格藥品價格的審批,專利藥的價格也不能由企業說了算。專利藥與新藥的價格實行每年遞減方式,比如,專利期藥品與新藥,在第三年開始每年按20%的速度無條件降價。第三,政府必須改革藥品流通體制,我國是“兩頭少,中間多”:藥廠與醫院的數量小,中間的流通商多而亂。而國外則“兩頭多,中間少”:藥廠與醫院的數量多,中間的流通商少而專。所以回扣的根因在于我們的流通環節與流通企業太多太雜太小。流通企業多雜小不好管理,也不好控制,而藥品是治病救人的,需要管理與控制!
2,必須解決公立醫院的投入和發展問題。醫院的投入與發展也是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重要環節,如果政府對公立醫院不投入不發展,公立醫院的醫療水平不提高,公立醫院的醫務人員的報酬就不合理。只有合理醫務人員的報酬、加大醫務人員不良行為的成本、解決醫師職業風險保障低的后顧之憂,才能做到醫師對回扣不想拿、不敢拿更不必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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