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降息或可再有連續動作
在時隔兩年零四個月后,央行宣布自2014年11月22日起再次降息:金融機構人民幣下調貸款和存款基準利率。其中,金融機構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下調0 .4個百分點至5 .6%;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下調0 .25個百分點至2 .75%,其他各檔次貸款和存款基準利率相應調整。
筆者(中國資本策劃研究院院長朱耿洲博士---網編注)認為,此次降息是在相對上次兩年多時間后才千呼萬喚始出來,的確不易。但從目前中國經濟形勢、自今年7月份以來國務院相關會議及出臺的相關文件精神,已連續五次涉及如何破解中小企業融資貴問題的一系列政策趨勢來看,估計存降息、降準還會有連續動作,有很大空間,下一次降息、降準可能不會太遠。因為很明顯,降息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解決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
這五次時間節點及內容分別是:
2014年7月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中,要求促進“脫實向虛”的信貸資金歸位,更多投向實體經濟,有效降低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融資成本;
7月14日,國務院召開經濟形勢座談會,向企業家追問融資“不在明面上的費用”,隨后,強調完善支持實體經濟的各項政策,多措并舉、對癥下藥,有效降低融資和交易成本,減輕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負擔;
7月16日,國務院會議強調加快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和“三農”有關政策落實,要在緩解企業融資貴問題上盡快見到實效。
7月23日,國務院已經主動部署推出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的10條意見,并進一步簡政放權為企業減輕負擔,預計這些措施后續會逐步發揮作用,對緩解企業融資難成本高、縮短企業融資鏈條等問題提出了更新的政策要求。隨后于8月14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多措并舉著力緩解企業融資成本高問題的指導意見》(稱39號文)。
11月19日,國務院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針對緩解企業融資高成本問題,會議具體提出了十大措施。
一系列連動指向如何緩解企業融資高成本這一既古老又日新的金融問題,而此次降息,說明對市場動了真格,落在了實處,而不是讓各種“講話”、“精神”、“文件”等只停留在政策宣講層面,這也可體現18大提出的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要求,對當前占中國企業總數90%以上的中小企業的確是趨于利好,使長期飽受資金成本過高壓力的中小企業從資金境中解放出來,而廣大中小企業主可能更希望降息降準來得更猛烈一些。
降息目的:解決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事實上,央行也明確表示,當前實體經濟反映“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仍比較突出。盡管今年7月國務院推出一系列措施后,而且央行方面也一直通過定向降準、再貸款等方式“放水”,降低融資成本,但實際效果并不明顯。
央行還指出降息的目的,“融資難、融資貴”在一些地區和領域呈現緩解趨勢,但在經濟增長有下行壓力、結構調整處于爬坡時期、企業經營困難有所加大的情況下,部分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對融資成本的承受能力有所降低。此次利率調整的重點是要發揮基準利率的引導作用,有針對性地引導市場利率和社會融資成本下行,促進實際利率逐步回歸合理水平,緩解企業融資成本高這一突出問題,為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中性適度的貨幣金融環境。
21招或可全面系統助力破解融資貴難題
此次央行雖表態明確,降息降準就是為降低企業融資成本。但是筆者認為,單靠降息難以全面降低全部企業融資成本。因為大型企業、優質企業可能拿得到更低的貸款利率直接受益,而真正屬于信用風險高,資本金匱乏的中小微企業,則可能受益不多甚至仍不能享受恩惠。因為,降息對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的作用仍然是短期的,真正緩解企業融資成本,還需要發展資本市場,讓企業補充資本金。一方面拓寬企業融資渠道,另一方面也實現企業增信,這是根本之策。具體來講還可從以下21個方面來進行,以系統性降低融資成本,力破融資貴難題。
1、進一步降息降準。使那些信用風險高、資本金匱乏的中小微企業都直接受益。
2、轉變經濟增長方式。
通過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形成財務硬約束和發展股本融資來降低杠桿率,消除結構性扭曲。引導小微企業健全自身財務制度,提高經營管理水平。
3、實現企業增信。中小企業要與時俱進,在商業模式、營銷方式、產品研發等要符合當前特點,并細化資金的使用效率。同時規范管理,提高在市場和金融機構方面的信用度。
4、大力發展信用貸款。包括無抵押的消費貸款以及信用卡透支等純信用貸款,降低對抵押擔保、第三方評估的依賴;提高銀行信貸審批效率,簡化信貸審批手續,減少貸款額外成本。
5、成立發展大量的金融機構,通過競爭,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成本。
國家可進一步放開銀行牌照,打破金融壟斷,支持發展與中小微企業在風險、資金等方面可完全對接的中小企銀行、小貸公司。有了競爭,大家就會想方設法提升自己的服務。
6、大量發展政策性擔保公司。
7、大力發展P2P網貸、眾籌等互聯網金融,減少融資交易成本、中介成本。
互聯網金融一直被視為草根金融和普惠金融,其目標也正是銀行等傳統金融機構很難覆蓋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8、強化(提高)銀行審批效率,減少不必要的程序,節約中小企業時間成本。
要提升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服務效率,可開辦年審制貸款和循環貸款等創新業務。還要縮短融資鏈條,清理資金“通道”、“過橋”問題,進一步引導同業、理財、委托貸款等業務健康發展。
9、減少銀行業金融機構對企業的不合理收費。剔除銀行過程中的連帶發生費用,如評估費、律師費、公正費等,要落實各項治理規定和整改力度。
10、加強銀行中長期貸款比例,減少中小企業“過橋”成本。
11、貸款無須找中介。
企業本來是想找銀行直接貸款,而銀行卻不直接貸,而是讓企業找其它機構中介機構協助辦貸款,把企業趕到中介公司去,這至少要增加企業1-2%的成本費用。銀行本來就是放款機構,為什么不親自放款?
銀行應縮短經營環節,把吸納的資金不經過那么多彎彎繞,直接投到企業中去。
12、多開展以存定貸、存抵貸、循環貸等業務。存抵貸,可用銀行存款沖抵減少存款的利息。如貸100萬,貸款利率6%。。。而當有20萬存款,可抵2%,則減少到4%。還可以讓企業隨時貸、隨時還,“循環貸”即是如此。
13、提高資金的周轉率,降低成本。
要盤活銀行信貸存量,提高資金的周轉速度,增加社會可貸資金。銀行要加大呆賬的核銷和信貸資產、不良資產的轉按,綜合運用現金清收、重組轉化、以物抵債、呆賬核銷、批量轉讓等手段,及時處置資產損失,從而騰出新的信貸空間。通過這些措施也可盤活信貸存量,減少社會融資成本。
14、允許集體土地流轉抵押,減少農村中小企業擔保費用。如宅基地,可減少擔保費用。
《關于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 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已于2014年11月21日由中辦國辦正式發布,其中提出,農村土地流轉不能搞大躍進,不能搞強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揮,避免走彎路。村級組織只能在農戶書面委托的前提下才能組織統一流轉,禁止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名義將整村整組農戶承包地集中對外招商經營。
15、企業聯保、互保,可降低費用。
16、民間金融改革,多渠道盤活民間資本。
引入大量的股權資本,因股權資本不需要付利息。
17、法律模式要改進。
要落實高利轉貸罪。高利轉貸即借銀行的錢再放貸,應負刑事責任。而這種行為一般為特權個人、特權部門,如銀行人員、國有企業、上市公司、公務員所有,屬于實力派階層。如果法律上實施嚴懲,實力階層就沒有套利機會。
18、用法律制度打擊銀行食利階層,讓其沒有土壤。
19、提高銀行資金營運效率,降低銀行成本,包括工資、福利。
20、在保持既有貨幣政策不放松的情況下,盡快推進國有企業改革,才是降低社會融資成本最根本最有效的措施。
21、利率市場化。
對國有企業、政府平臺融資的“鐵公基”項目,利率可市場化,促使這些項目擠出來,給中小企業更多的投資渠道。
當前政府、銀行、企業、市場必須真正形成合力,統籌發力,共同緩解中小企業融資貴問題,并把激發民間經濟活力作為著眼點,來促進經濟轉型。
總之,如果從央行方面降息降準,從政府方面進行擔保補貼、稅費減免,從銀行方面,從企業自身經營角度等多重方面共抓齊降,總體可降低融資成本20%左右。
(根據2014年朱耿洲博士講學資料整理,未經其本人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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