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創業”,我有我的分類和理解,本人認為主要應分為經濟創業(主要指創辦實體),事業創業(主要指依托于組織和團隊的公務員、白領、教師、醫生、科學家),個性創業(主要指以自己個人的特長為發展對象的創業,比如歌星、影星、雜技演員、職業作家、職業攝影師等,也指通過主業之外的個性發揮,來獲得社會認同,比如業余作家、兼職培訓師),像我,就是事業創業(稅務管理)和個性創業(兼職培訓師)相結合,讓兩者相互促進,相得益彰,以更好地實現自我的人生價值!在創業的實踐中,隨著陸續出現的“點滴”成功,我也逐步悟出了一些“道道”,即一個“前提”,六大“感悟”!大前提,就是一定要有創業的“激情”!六大“感悟”,分別為:1、要樹立積極創業意識,力做有心人,“志不強者則智不達”。2、要樹立挖潛增能意識,深練基本功,“臨淵羨魚,不如退而結網”。3、要樹立艱苦奮斗意識,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千淘萬漉雖辛苦,吹盡狂沙始到金”。4、樹立另辟蹊徑意識,找準突破口,人無我有更顯優,“山重水復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5、樹立創業規劃意識,規劃前頭陽關道,一旦定向,就應“不為外撼,不以物移,而后可以任天下之大事”。6、樹立不畏挫折意識,病樹前頭萬木春,更何況“山高自有客行路,水深自有渡船人”。鄙人一點淺識,不足掛齒!如有哪位“仁兄”更有高見,可以在博客中留言“商榷”,或來電來函“探討”,不勝榮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