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健康心理的培養比對孩子身體的關心更為重要,孩子只有具備了健康的心理,才能挑戰未來,走向成功。
――[美國]布魯爾?卡特
禁果效應:被禁止的更有吸引力
心理學家的研究發現,越是難以得到的東西,在人們心目中的地位越高,價值越大,對人們越有吸引力。輕易能得到的東西或者是已經得到的東西,其價值往往會被人忽視。
認識“禁果效應”
“禁果”一詞來源于《圣經》,它講的是夏娃原本對智慧樹上的果實熟視無睹,但上帝著重強調不準任何人偷摘果實,這引起了夏娃的注意和興趣,最終偷吃了禁果,而被上帝貶到人間。人們把這種被禁果所吸引的心理現象,稱為禁果效應。
所謂禁果效應,指越是禁止的東西,人們越要千萬百計地得到手。有一句諺語:“禁果格外甜”,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禁果效應”存在的心理學依據在于,無法知曉的“神秘”事物,比能接觸到的事物對人們有更大的誘惑力,也更能促進和強化人們渴望接近和了解的訴求。我們常說的“吊胃口”、“賣關子”,就是因為受傳者對信息的完整傳達有著一種期待心理,一旦關鍵信息的空缺在受傳者心里形成了接受空白,這種空白就會對被遮蔽的信息產生強烈的召喚。這種“期待―召喚”結構就是“禁果效應”存在的心理基礎。
在古希臘神話故事中,有位叫潘多拉的姑娘從萬神之神宙斯那里,得到一個神秘的小匣子,宙斯嚴令禁止她打開,這就激發了姑娘的獵奇和冒險心理,一種急欲探求盒子秘密的心理,使她終于將它打開,于是災禍由此飛出,充滿人間。潘多拉姑娘的心理也就是所謂的“禁果效應”。
在家庭教育中,我們常常會遇到這樣的情況,經常看到1歲多的孩子,媽媽對他說:“不要扔奶瓶啊?!苯Y果孩子聽后馬上“啪”地把奶瓶扔了。
“不要把那積木放進嘴里!”孩子聽后馬上把積木塞嘴里。媽媽的“不要”最后都成了提醒孩子“要”。
為什么會是這樣的結果呢?因為家長對孩子的威脅,只能誘發孩子的挑戰性,孩子最終就以反抗家長意志的行動,來證明自己并不是膽小鬼。
“禁果效應”告訴父母:如果對被禁止的事情掖著捂著“捉迷藏”,孩子往往會尋根問底闖禁區,探個究竟試試看。因而家長在教育孩子時,不宜硬性禁止,而應該注重引導。首先別把不好的東西當成禁果,人為地增加對孩子的吸引力;其次是要把孩子不喜歡而有價值的事情人為地變成“禁果”,以提高其吸引力。
小故事
在很長一段時間,法國都沒有推廣土豆的培植。因為,宗教界稱土豆為“鬼蘋果”,只因它生長在黑暗的地下;醫生認為土豆是在土里生長的,由于像附在根上的瘤,于是認為它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農學家則斷言由于土豆大量吸食土壤中的養分而會使土地變得貧瘠。所有這些斷言和假設為“鬼蘋果”披上了一層神秘的面紗。
著名的法國農學家安瑞?帕爾曼徹在德國當俘虜時,有幸親自吃過土豆,從而改變了對它的看法?;氐椒▏螅麤Q心要在自己的故鄉培植它,可是“鬼蘋果”的害處在人們腦海中已經根深蒂固,很長時間他都未能說服任何人。面對人們的偏見,他一籌莫展。
后來,帕爾曼切決定借助國王的權力來達到自己的目的。1787年,他終于得到國王的許可,在一塊出了名的低產田上栽培土豆。帕爾曼切發誓要讓這不招人待見的“鬼蘋果”走上大眾的餐桌!他耍了小小的花招。
帕爾曼請求國王派出一支全副武裝的衛隊,每個白天都在那塊田地嚴加看守。這異常的舉動撩撥起人們強烈的偷竊欲望。當夜幕降臨,衛隊撤走之后,人們便悄悄地摸到田里偷挖土豆,然后,再小心翼翼地將它移植到自家的菜園里。每晚,土豆田里都能迎來一些輕手躡腳的偷竊者。就這樣,土豆在法國得到了推廣。帕爾曼切終于夙愿得償。
正確對待孩子的逆反心理
孩子進入青春期后,一天天長大,父母會突然發現不知從什么時候起,孩子不聽話了,甚至還可能與家長“對著干”。你要東,他偏朝西;你要西,他偏朝東。這種想象在心理學上稱之為“逆反心理”。
孩子進入青春期后,無論是在生理上還是在心理上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這個時期也被稱為“心理斷乳期”。他們認為自己已不是小孩而是大人了,獨立活動的愿望變得越來越強烈,他們一方面想擺脫父母,自作主張;另一方面又必須依賴家庭。這個時期的孩子,由于缺乏生活經驗,不完全恰當地理解自尊,強烈要求別人把他們看作是成人。如果這時家長還把他們當小孩來看待,無微不至的“關懷”,口羅口羅嗦嗦地“叮嚀”,他就會厭煩,就會覺得傷害了其自尊心,就會產生反抗的心理,就會萌發對立的情緒。如果父母在同伴和異性面前管教他們,那么,他們的“逆反心理”會更強烈。
這一時期,父母與孩子的沖突開始日益明顯,很多家長常抱怨孩子越來越不聽話了,整天不想回家,不愿與家長說心里話,交換想法,做事比較任性;而很多孩子則說,父母一天到晚嘮嘮叨叨,煩死人了!規定這不許,那不準,真討厭!顯然,家長和子女在“對著干”。
其實,對于孩子的種種反抗行為,并不是表示對父母的厭惡,而是出于獨立的需要。做家長的,不能光滿足于表面上了解孩子,更不能強行壓制,以免矛盾激化。父母應該以冷靜、*的態度,在心理上對孩子多加關心和愛護,使之能健康成長。
⑴理解孩子、尊重孩子。家長老師對孩子的行為不要妄加干涉,不要傷害孩子的自尊。如果需要孩子必須遵守的規則,也不要用命令的口氣,如“一定要這樣”或“不許那樣”等,而要以平等的態度,征詢孩子的意見,給孩子留出選擇的余地。
⑵從孩子的角度考慮他們的問題。多從孩子的角度考慮要求是否合理,語氣是否容易接受,如果能理解孩子的想法和要求,就不至于對孩子的一些行為感到無所適從,也能更懂得尊重孩子的心理發展。家長和教師不應太主觀,對孩子的威信并不表現在孩子一定要服從命令。
⑶少命令、少說“不”。經常發命令給孩子,會讓他們感到太受控制和約束,不能發揮自己的能力,經常地否定或者對孩子說“不”,容易挫傷孩子的自信和積極性,使孩子產生抵觸情緒,增強固執的強度。教師還應分出輕重緩急,平時不輕易命令,一旦比較嚴肅的命令,孩子就會意識到這是必須遵守的事情,也就比較容易服從。
⑷用語言和行為鼓勵孩子。常用口頭贊揚、滿意的表情,擁抱加以贊揚鼓勵。及時肯定孩子的恰當行為,使孩子知道什么是應該堅持的,什么是不應該堅持的,從而有利于良好行為的鞏固。當命令和講道理無效時,可設法轉移注意力,用另一種使孩子感興趣的事來吸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