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我的調研,我認為,關于區域協調發展方面需要思考和研究三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是在今后發展中,如何處理好均衡發展和非均衡發展的關系問題。區域協同發展、均衡和非均衡、公平和效率等問題一直都是永恒的話題,一直都需要權衡,但是在不同的階段怎么處理好這些關系,重點在什么地方,在經濟新常態下,處理好均衡和非均衡發展的關系有什么新要求、新特點,和過去有什么不同,等等,這是需要我們認真探討的。
第二個問題是政府在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方面如何處理好和市場的關系。在調研過程當中,我們發現,各個地區爭取優惠政策的動機仍然很強。過去我們長期以來通過設立很多特殊政策區域,促進發展,應該說在促進區域局部地區發展甚至帶動全局發展方面都起到很好的作用。但是在新形勢下,到底我們應該通過什么途徑來促進區域協同發展,怎么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需要我們很好地研究。最近到不同的地方去調研,感到大家還是在想著怎么能夠爭取到先行先試的政策,怎么能夠爭取到優惠的、不同于其他地方的政策等。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還能不能很好地解決好協同發展或者說協調發展的問題,這是需要研究的一個問題。
第三個問題是怎么深化我們的規劃體制改革,處理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關系。這也是我最近調研過程中聽到的反映非常突出的問題。現行規劃體制使地方的自主性受到了很大的約束。規劃體制作為我國政府管理區域協同發展最重要的手段,如何保證規劃體制能夠在一定層面上起到把控作用的同時,給地方一定的自主性,從而使規劃制定的比較科學,能夠有效實施,是需要研究的。
再一個是我們的小城鎮建設,由于與集體建設用地和宅基地改革相關,其規劃不僅涉及小城鎮建設的科學性,也涉及很強的利益關系。小城鎮建設如何真正對下一步的美麗鄉村建設起到比較好的促進作用,也是需要我們研究的,這個問題的研究需要和小城鎮本身的治理體制改革結合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