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制性矛盾和結構性問題致東北經濟下滑
東北經濟的逐步回落根本上是長期積累的體制性矛盾和結構性問題所致,是東北還沒有真正形成完善的市場經濟體制。
一是上一輪東北振興時,國家投入了大量資金,為東北經濟注入了新鮮血液。據我觀察,這更多是輸血,而造血功能仍發育不足。這個問題源于東北的計劃經濟遺留比較嚴重,東北基本是最后退出計劃經濟體制的地區,市場經濟意識、市場經濟規則和市場經濟秩序嚴重落后。這些落后的意識、落后的體制機制,是難以支撐東北生成強大造血功能的,一旦輸血沒有了,經濟就會出現問題。
二是上一輪東北振興時,東北有一些國有企業經營狀況較好,因此,滿足于按舊的套路出牌,習慣于過去的打法。當國家有關部門推動東北地方和企業進行改革時,如主輔分離、推動廠辦大集體改革等,有些地方領導和企業領導比較滿足于現狀,缺乏危機感,缺乏改革的意識和決心。
三是東北民營經濟不活躍、不發達,難以與國有企業、國有經濟進行有效的合作和競爭。東北國有企業、國有經濟發展,幾乎是自成體系的循環,而東北民營企業、民營經濟與國有企業、國有經濟幾乎是各干各的。所以,民營經濟個頭小、長不大,成不了氣候。等到國有企業、國有經濟發展受阻,甚至有些守不住陣地時,民營企業、民營經濟也難以增援,難以支撐起大片的江山。
二、新一輪東北振興須國企改革率先破題
東北國有企業擔負著振興東北的主力軍作用,國企不能振興,東北是無法振興的。新一輪東北振興要在供需兩側發力,須瞄準結構性矛盾,實現產業轉型升級,在實施《中國制造2025》中重塑東北裝備競爭力,重振東北國有企業、國有經濟的雄風。
按照國務院的部署,要出臺深化東北地區國有企業改革專項工作方案。推動駐東北地區的中央企業開展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選擇部分中央企業開展綜合改革試點,組建若干省級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研究推動若干重大企業聯合重組。有序轉讓部分中央企業和部分地方國有企業股權,所得收入用于支付必需的改革成本、彌補社保基金缺口。加快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推動廠辦大集體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加快完成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的分離移交工作等。加快推動東北地區國有林區、國有林場改革,分類化解林區林場金融債務。這次東北的國有企業和國有經濟改革要真刀真槍,要敢于亮劍,要敢于壯士斷腕。
三、以體制機制創新推動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
東北地區的市場化程度還有待提高,資本流動不活躍,上市公司較少。發展好實體經濟是未來幾年國內經濟發展的重頭戲,這與東北老工業基地的改革發展方向是一致的。但是,振興東北經濟不是國有企業的獨角戲,需要與民營企業共同擔當。因此,要加快民營經濟發展,切實增強經濟發展的活力。通過體制機制創新,做強民營經濟,為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提供動力。
為此,需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一是抓住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歷史時期,大力推進混合所有制集中發展。建議讓東北成為我國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的試驗區,為新經濟發展擔負探索重任。二是大力加強產權保護制度,特別是要依法保護企業家的財產和企業家的創新精神。三是精準對接國家“一帶一路”發展戰略,盡快出臺有利于各類所有制經濟發展的實施方案,不斷完善推進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合作、競爭,實施落地的政策。四是打造誠信政府和法治政府,推動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著力構建新型政商關系。五是鼓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在做大做強高科技型民營企業上下工夫。六是實行金融領域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創新金融業態和融資模式,破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為民營企業提供資金支持。七是切實減稅清費,提升民營企業的投資實力,培育統一公平、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為民營經濟發展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