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副院長崔保國教授作客“你誠我信?大家談”系列訪談,與網友一起探討大數據時代的網絡誠信建設的相關話題。
大數據為網絡誠信建設提供新的起點
崔保國認為,大數據讓網絡行為有了記錄和依據,讓人們能夠有依據的抓住網絡不誠信的行為。在大數據時代建設配套法律機制,網絡誠信建設有了新的希望和新的起點。
規避大數據風險 讓大數據真正為誠信服務
在崔保國看來,大數據時代存在的最主要的風險在于沒有數據就沒有進行誠信界定和管理的依據,但使用數據之后,又可能侵犯個人隱私。一旦數據被開放地使用,就可能被詐騙集團或者不誠信的企業、集團進行營銷,或者窺視別人隱私,侵犯個人利益。利用這些數據資源的時候,要想好怎么規避這風險,把這些風險降低到可控的范圍內;處理好個人、企業、誠信和隱私的關系,讓大數據真正為誠信建設服務。
保障誠信大數據的安全運行
崔保國認為保障誠信大數據的安全,應該做到兩點。第一,數據掌握者必須是誠信、有公信力的權威機構。要有法律制度規定,什么級別的機構才能使用大數據。第二,大數據的技術保障需要有技術標準,不能隨便一個公司就可以用數據庫來評測個人或企業的誠信力。
借鑒外國經驗構建網絡誠信
崔保國介紹,大數據時代構建網絡誠信社會,國外有很多先進經驗可以借鑒。一是企業層面,國外互聯網公司都有自己的企業文化和價值理念,誠信理念滲透其中。二是國外的誠信機構的建設,大部分不是由政府主導,而是第三方主導誠信的評測。我們要在政府推動下建立第三方專業、權威評測機構,進行誠信建設的大數據開發、應用和誠信建設的具體業務的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