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是指公司的名稱、產品或服務的商標,和其他可以有別于市場競爭對手的標識。舉例說明,產品品牌是指對產品而言,包含兩個層次的含義:
第一,產品品牌是指產品的名稱、術語、標記、符號、設計等方面的組合體;
第二,產品品牌是代表有關產品的一系列附加值,包含功能和心理兩方面的利益點,如產品所能代表的效用、功能、品味、形式、價格、便利和服務等。
通俗的講,消費者總是能從林林總總的商品中選擇一個他記得住的、他認為對的消費符號,這個消費符號就叫“品牌”。
在市場經濟中,賣產品不一定賺錢,賣出產品的附加值才會賺錢,這就是為什么品牌處于一切市場競爭要素的中心地位原因所在。廠家生產的只是具備物理屬性或化學屬性的東西,而消費者購買的是有精神屬性需求要素。產品會不斷被市場所迭代,而品牌卻可以一代一代流傳下去,這就是我們只聽到過“百年品牌老店”,而聽不到“百年產品”的緣故。
在互聯網的世界里,技術可以被拷貝、款式可以被模仿、服務可以被臨摹,但是競爭對手唯一不能明目張膽使用你的注冊商標,就是你的品牌符號。因為,這個注冊商標就是你壟斷性的獨占資源。
壟斷可以直接產生高利潤,法律保護著你的壟斷合法性,保護你合法進入高利潤區,這就是“品牌”能給企業帶來的所有投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