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大家都在談“控銷”,認為“控銷”將是行業營銷的一大趨勢,但很多行業里的朋友卻對這一概念理解似乎偏頗。實際電商的很多營銷手段都采用“控銷”模式,大家熟悉的小米營銷模式實質上也是一種“控銷”模式。要想搞清楚藥品的“控銷”,我們得先來熟悉一下藥品的銷售渠道及其關系。藥品渠道成員的多少、各渠道成員之間的關系、各渠道成員類別的差異,決定了藥品銷售渠道結構的不同組合。
通常,藥品的銷售渠道結構包括長度、寬度、廣度這三個變量,由此可完整地勾勒出藥品在銷售渠道系統的三維結構。
渠道長度。渠道的長度指生產者距離終端客戶的距離。通常用層級表示。零級渠道又稱為直接渠道,產品從生產者直接到患者手中,不經過任何銷售商和**商,這是渠道結構的一種特殊情況。
藥品渠道長度根據藥品屬性與采用的銷售模式而定。一般一級渠道多表現為終端**,產品**到終端(醫院或藥店),由終端直接到患者,不經過任何經銷商和**商;二級渠道產品經過一層經銷商(批發商),再到終端(醫院或藥店),通常為“批發商→醫院(藥店)→患者”,常用于處方藥和OTC產品的渠道嫁接;三級渠道表現為轉配送的方式,大多產品經過二層經銷商(批發商),再到終端(醫院或藥店),通常為“一級經銷商(**商)→二級經銷商(分銷商)→醫院(藥店)→患者”,區域產品**多采用此結構;多級渠道即產品經過多級經銷商,再到終端(醫院或藥店),再到患者,這種結構在普藥、OTC品種、保健品、家用耗材和設備等領域較為常見。
渠道寬度。渠道的寬度是指同級經銷商的多少,受產品特性、市場特征、經營方式、終端特性以及政策和企業分銷戰略等因素影響。
渠道的寬度結構分為三種類型:一是集中型渠道,一個層級只選用惟一經銷商,多表現為區域的總**或總經銷,一般新產品渠道的導入期多采用此結構。在這種結構下,企業與經銷商簽訂獨家**或經銷合同,規定其不得經營競品;企業對經銷商的控制力強,當市場發展壯大時,反過來易受經銷商的控制;市場覆蓋有限。企業需要注意以下問題:缺乏競爭,企業對經銷商的依賴性較強。
二是選擇型渠道,在一個層級選擇少量經銷商來進行分銷,產品渠道成長期多采用此結構。在這種結構下,企業對經銷商的控制力較強,競爭程度較高,市場覆蓋較廣,但要注意經銷商區域重疊的程度。
三是密集型渠道,在一個層級上選用盡可能多的經銷商進行分銷,多見于渠道的成熟期。這種結構的特點是:企業對經銷商的控制力較弱;競爭激烈;市場覆蓋廣泛;分銷越密集,銷售潛力越大。需要注意以下問題:一是企業為經銷商提供服務的能力有限;二是在一定區域內,經銷商之間存在過度競爭,不利于產品的銷售。
渠道廣度。渠道的廣度是指渠道的多元化,即同一層級不同類型經銷商的數量,可分為單元化和多元化兩種。
單元化結構:即生產者只選用一種類型的渠道,特別是新品上市或產品特性單一時采用較多。
多元化結構的特點是:生產者銷售同一品牌的產品,采用不同類型且互有競爭的分銷渠道;生產者銷售兩種以上品牌的相似產品,分別采用不同類型并具有競爭性的分銷渠道。企業要考慮全面進攻各細分市場,實現市場滲透,避免惡性競爭。為了避免市場的惡性競爭,很多藥企開始研究市場競爭產生的原因,怎樣避免,于是就產生了所謂的控銷。
何為“控銷”?
所謂“控銷”:是生產企業為了保障渠道與終端的利益,避免市場的惡性競爭,延長產品生命周期,在渠道分銷及終端動銷的過程中,對價格和貨物流向實行嚴格控制,也就是控制渠道、控制價格、控制終端。這就是現在最流行的藥品控銷模式。
“控銷”的實質就是對藥品銷售渠道的長度、寬度、廣度進行優化整合,通過精準的服務投放,增強對銷售渠道的掌控力度,保障藥品在市場環境中的可持續性經營與銷售增長,延長產品的生命周期;控銷的關鍵在于渠道的控制,渠道控制不好其它控制都是浮云。
為什么要做“控銷”?
筆者個人理解醫藥行業所謂的“控銷”目前是針對多數的普藥和OTC企業而言的,因為過去很多的產品在渠道上是放開的,企業發貨、商業、終端都沒有限制,隨處都可以賣也都可以買,后來因為都可以賣,各種渠道為了搶占市場,將這類產品拿來打價格戰,吸引消費者,致使產品價格被大家搞的亂七八糟,越來越低,最終導致各級渠道都無利可談。于是終端開始“**”或者“攔截”產品,這是個惡性的循環,銷量自然受到很大的影響,最終成了價格戰的犧牲品。
當然,現在也有一些臨床品種也在開始嘗試所謂的“控銷”,比如某個產品由某個渠道或醫院負責該區域的獨家銷售權。
在某種程度上來講,“控銷”是一種營銷理念。針對目前普藥市場的無序競爭,有人提出了“控銷”的概念,渠道不再是敞開的,不能誰都賣,更不能想怎么賣就怎么賣,要按照企業規劃制定的規則賣,這樣價格和市場秩序是可控的,渠道各環節自然有利潤,產品的銷售保持良性的循環。簡而言之,這就是“控銷”的初衷。
從營銷操作來看,“控銷”是一種精細化操作的理念。針對目標消費者傳達信息的一種營銷手段,是相對傳統的自然銷售而言的。“控銷”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鎖定了目標市場,自然可以做細做專。“控銷”費用控制利用上來說,可減少企業營銷運營成本,增加費用利用率,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客戶滿意度,精準消費者服務。
控銷的表現形式與發展:指定銷售、特約銷售、專柜銷售、**專營、一鄉一店、定制**等形式都是“控銷”發展的原型。
“控銷”控什么?
一控貨源。(不控貨源,神馬都是浮云)
二控渠道。(不控渠道,終端也是擺設)
三控終端。(不控終端,競爭就是殘殺)
四控價格。(不控價格,利潤都是虛談)
“控銷”怎么控?
控貨源(甄別終端,優選終端,求優不求多);
控渠道(掌控貨源流向,減少中間環節,定向終端);
控終端(選擇覆蓋目標消費人群的終端,專項經營推廣,避免無序競爭);
控價格(保障渠道與終端的合理利潤分配,讓渠道產生銷售動力,工廠出貨價、商業出貨價、終端供貨價、終端零售價一個都不能少);
哪些產品適合做控銷?
很多的普藥或者OTC大產品已經家喻戶曉了,成為藥店或家庭日常必備產品,基礎盤子也很大,有的市場規模已經十幾個億了,這類產品可能已經不適合做控銷了。道理很簡單,因為這類產品已經覆蓋到市場的各個角落,這時候你如果控銷很可能對既有銷量影響很大,除非企業是要戰略性的調整市場結構,短期內可以接受銷量的變化。
有一定的毛利空間的半普藥或OTC產品,市場空白或沒有做開的,可以嘗試“控銷”。
有“控銷”就可以了嗎?
答案是肯定的:不可以。經調查,我們可以這樣認為終端對控銷的理解:
1、必須玩真控銷;
2、必須動銷先行;
3、產品品牌優勢;
4、產品質量可靠;
5、品牌具有持久性;
6、操作方式可持性;
大家對“控銷”的幾個誤解:
1、認為控銷就是控制銷售;
(實質是保障渠道利潤的合理分配與市場動力的可持續性)
2、認為控銷是做大做強的唯一途徑;
3、認為銷售控制了就萬事大吉;
(實質是規范銷售行為的過程,保證服務專業性)
4、認為只有品牌產品可以控銷;
(實質是產品系列化、OTC品牌化塑造的一種選擇)
5、認為任何商品都可以控銷;
6、控銷就要漲價
(商品的價格必須與市場接軌,迎合目標消費人群需求,否則會被目標消費者所拋棄)
警示注意:
“控制營銷”觀念的貫徹,其核心思想是企業首先不追求銷售額度,而是先有控制,再有營銷,雖然這種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會造成企業銷售額的下跌,但是對于企業來說,解決了質量、渠道、價格、竄貨這些問題,也就把握了醫藥市場的動態,達到了梳理渠道、把控渠道和終端的目的,進而在良好的市場環境下提高藥品銷售額,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