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8日,國務院法制辦正式公布《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雖然是征求意見稿,但也算是網貸行業迄今為止最全面的監管政策,辦法明確提出不得吸收公眾存款、不得歸集資金設立資金池、不得自身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等十二項禁止性行為。對打著網貸旗號從事非法集資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堅決實施市場退出。據悉,此次所稱網絡借貸是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平臺實現的直接借貸。個體包含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是指依法設立,專門從事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業務活動的金融信息中介企業。該類機構以互聯網為主要渠道,為借款人與出借人(即貸款人)實現直接借貸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資信評估、信息交互、借貸撮合等服務。
關于辦法全文,相信許多業內人士和投資者都在觀望和解讀,從筆者看來,這個辦法是在中國網貸的冬天雪中送炭,為P2P指明了方向,辦法有意料之中的,比如銀行存管,“12禁”中的部分內容如不得自融,不得設資金池等,也有出人意外的,例如明確規定了網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得開展線下業務,不能發售銀行理財、券商資管、基金、保險或信托產品等,不得與其他機構投資、代理銷售、推介、經紀等業務進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綁、代理不得從事股權眾籌或實物眾籌等業務。然而任重而道遠,就目前的中國網貸行業現狀來說,幾乎90%的平臺會針對“辦法”進行相應的業務調整,那么2016年,中國P2P會有哪些變化,讓我們一起預測一下:
1、大平臺走集團化發展戰略
就辦法中的“12禁”對目前的大平臺來說,必然會做出相應的調整,除了銀行存管需要逐漸落實外,目前中國絕大多數平臺都在開展線下業務,而且容易出事的也那些開展線下業務的平臺(e租寶),除此外部分大平臺一早就開始布局其他金融業務領域比如基金,股票、保險和信托類產品。而這次的“辦法”把網貸定義成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就是明確了只能做P2P業務,其他的業務領域必須要和P2P劃分界限,那么對現在已經開展線下業務的平臺,已經在從事眾籌,混合、搭界銷售,或者銷售基金、股票、保險或信托產品的大平臺來說,就必須和這些業務領域做一刀切,然而木已成舟時要做切割何其艱難,所以可以預見,2016年大平臺必須走集團化戰略,即是成立XX集團,將某項業務單獨成立公司,單獨的財務核算,大致示意圖如下:
其實在辦法未出臺之前,很多大平臺已經按照這樣的思路在調整發展戰略,如宜信集團旗下就有專做P2P的宜人貸,宜車貸,宜農貸,投米網等,其中宜人貸在紐交所掛牌上市;線下理財也有宜信財在銷售富定收益類、公益理財類、股權類等理財產品;還有包括宜信在線、宜信保險服務,電商貸款等子品牌都從事不同的業務范圍。
未來大平臺或將都通過這樣集團化戰略和子公司模式來布局互聯網金融包括互聯網支付,互聯網借貸,股權眾籌、互聯網基金銷售、互聯網保險以及互聯網信托和互聯網消費金融6大業務形態。故針對網絡借貸來說,可以成立專業的團隊和專門的子公司單純的去做網貸業務,這也附和辦法要求,但具體落實到每一個平臺,或將因為集團內的管理體制、業務模式和財務核算混亂,而出現經營性困難,但凡有一項業務出現問題,或將出現多米諾骨牌效應,e租寶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劉華鵬老師在浦城銀行業協會講授互聯網金融
2、小而美的平臺將更受推崇
與大平臺業務多元化戰略不一樣,針對小平臺來說,所謂船小好調頭。小平臺針對新的監管辦法,或將會很快調整發展戰略,簽訂銀行存管,取締線下業務都不在話下,而且絕大多數小平臺在過去雖然對基金、保險、股票、信托類產品虎視眈眈,但真正付諸實施的畢竟是少數,一些一直在堅持合法建設的小平臺在過去苦于沒有具體的監管措施,如今監管細則出臺,無疑是為小平臺指明了方向,那么小平臺究竟怎么做,才是真正的“小而美”?我認為從以下三個方向:
1)單純做網貸,業務垂直化。關于這點監管辦法幾乎是已經明確定義了,小平臺只要按照監管辦法要求,一門心思做網貸,拋開其他雜念和誘惑,所謂術業有專攻;在此基礎上再將網貸市場加以細分,做到垂直業務,打造自己的品牌,總會有發展壯大的機會和機遇。
2)加強平臺的風控能力,選擇優質的資產端。前面說了互聯網金融的本質是金融,金融就必然有風險性,其實新的“辦法”是允許平臺出現壞賬或預期的,只不過要及時向地方監管部門(金融辦)進行報備,相反如果平臺不進行報備而出現問題,則很有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任何一個平臺都不想出現預期和壞賬,那就必須要求平臺加強風控能力,在借款人選擇上面,必須要更加慎重,選擇優秀優質的資產端。
3)加強信息披露能力,真正做到透明、公開。小平臺如果做到了上面兩點,這第三點自然也不在話下,辦法第三十一條“機構經營管理信息披露”明確規定了網絡借款信息中介機構需要通過合適的渠道公布平臺工商登記狀況、股東狀況、運營狀況外,還要求第三方機構如律師事務所、第三方審計機構對平臺信息做進一步披露報送至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同時還需要將機構數據報送中央數據庫(待建)。
3、往好的方面想,資本市場會加大力度繼續涌入
2015年下半年P2P資本市場不在火熱進入寒冬,或許正是因為一些戰略投資者也在苦等具體的監管辦法。那么現在辦法出臺后,對網貸平臺來說,時間是唯一試金石,投資人也會擦亮眼睛,選擇適合自身發展需要平臺,采取入股,戰略投資,或收購的形式來加入中國互聯網金融。
對某些國資企業、上市公司或PV投資機構來說,互聯網金融過去是一個熱門的投資板塊,很多企業都想進入這個行業,但成立一個平臺需要付諸大量的時間和資金成本,反而不如選擇一個合適平臺進行入股、控股。2015年7月“指導意見”出臺后進入行業調整期,到2015年12月28日監管辦法出臺之前,在政策上仍是監管真空期,投資機構也因為行業內的洗牌、戰略調整,問題平臺爆發而放緩了戰略投資的熱情,但是本次監管辦法的出臺仍有18個月的整改過渡期,可以預見的是,18個月一過,行業進入規范發展期,那時候再資本進入必將加大難度,所以這18個月內,資本市場中的投資者或將蠢蠢欲動,那些規范發展的平臺或將迎來更多的發展機會。
4、悲觀一點說,跑路還會繼續,問題平臺集中爆發
對中國互聯網金融來說,涅槃重生雖然是一個很痛苦的過程,但又是必須要經歷的一個過程,2015 年7月到2017年中旬,這兩年時間是中國互聯網金融特別是網絡借貸的涅槃期,那么這段時間內,是中國互聯網金融2013年和2014年瘋狂發展的一個總結,隨著監管辦法的出臺,那些本身就帶著不可告人的目的而從事互聯網金融的平臺必然會市場規則淘汰,還有一些平臺因戰略失誤或者經營不善,伴隨著新的監管政策可能會集中爆發問題。總之2016年,平臺跑路還將繼續,或者一些本身不合規不合法,又難以根據監管辦法自我完善的平臺會清盤或者轉型到其他行業,作為從業人員,我們只希望跑路平臺越少越好,投資者損失越少越好。
5、從投資者看,投資熱情會有所放緩
受 e租寶、大大集團、MMM集團影響,這些害群之馬破壞了整個互聯網金融行業秩序,也給投資者造成了巨大的財產損失,到本年年底,中國互聯網金融投資者的投資熱情也進入了冬眠期,已經造成損失的投資者會對互聯網金融有所顧忌,還有部分投資者在選擇平臺的時候會越來越謹慎。除了羊毛黨外,2016年投資者的投資熱情會進一步放緩,對那些真正在做互聯網金融的平臺來說,確實很委屈,過去好幾年才培養出來的投資熱情以及對中國互聯網金融的信心倍受打擊,其實從行業發展來看,這樣反而更加健康,放一放,緩一緩,為得是行業更加穩定、成熟和健康的成長。
6、告別野蠻生長,平臺增長也會放慢
根據官方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11月末,全國正常運營的網貸機構共2612家,撮合達成融資余額4000多億元,問題平臺數量1000多家,約占全行業機構總數的30%。在過去兩年網貸行業發展迅猛,在沒有監管,沒有行業準則的情況下,行業迅猛發展帶來的負面影響是問題平臺不斷增多。投資者是網貸平臺發展的土壤,一旦投資熱情受損加上行業監管政策更加嚴厲,可以預見的是2016年,中國互聯網金融會告別野蠻生長,本身奔著自融或非法集資的目的而做互聯網金融的人會望而卻步,還想在中國互聯網金融未來分一杯羹而成立新平臺的也會伴隨著新的監管政策舉步維艱。而正在運營的平臺也會逐漸淘汰一部分不合格的,可以預見2016年中國P2P平臺增長會有所放緩。
7、線下業務叫停,小貸、典當、擔保走俏
根據新的監管辦法,網貸的線下業務被叫停,可以預見的是已經在做線下業務的網貸平臺要么與線下一刀切,要么是把它單獨的成立一個公司,故此2016年傳統的金融行業如小額貸款、典當行、擔保公司會有所增長,甚至將會瓜分一部分網貸的業務。新的監管辦法雖然不允許平臺自身進行擔保,但允許平臺請第三方擔保。同時,辦法第四十三條“相關從業機構”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和省級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融資性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投資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設立辦法另行制定。而這些“其他金融機構”或將迎來新的一輪發展期。
另外,辦法規定需要第三方審計機構向地方主管部門在上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報送年度審計報告,可以預測第三方審計機構將會逐步介入到網絡借貸信息服務機構,同時涉及到地方的主管部門金融辦將會加強對網貸行業進行監管,地方金融辦有對各機構進行備案、登記,監督權,甚至有罰款的權利(只針對違規罰款人民幣3萬元以下,涉及違法交公安部門追究刑事責任),地方金融辦也將要擴充人員,會越來越忙。
8、 一年后進入規范期,活下來的一定是最好的
辦法第四十五條“過渡期安排”規定,本辦法實施前設立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除違法犯罪行為外,由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要求其整改,整改期不超過18個月。應該說18個月是足夠寬松的了,足夠國內大大小小的平臺進行整改,或許根本用不到18個月,可以預測的是到2016年的這個時候,國內P2P平臺已經趨向更加合法合規,趨向健康穩定發展,屆時能活下來的平臺,一定是最好的,伴隨著中國互聯網金融進入規范期,行業或將還會出現爆炸式發展,屆時將會有更多的投資者選擇互聯網金融,選擇網絡借貸,選擇一家適合自己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