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的力量
大凡受過專業管理訓練的人,通常對于“運動”式的管理和營銷,持不同程度的否定意見。因為只要搞運動,就說明平時的系統管理出了問題。
但從事實務工作的人,則經常受益于運動式營銷,特別是奠定企業地位的大“運動”。
中國的“運動”式營銷,通常冠以“XX行動”“XX工程”“XX活動”“XX比賽”等名稱。從名稱看,基本上是以某個領域的突破和快速提升為目標。在“運動”期間,各種資源向該項活動集中,員工的活動集中一致,產生的效果清晰可見。
從外部看,有人將這類活動視為“運動式營銷”;從內部看,我們更愿意將此視為階段性工作。
因為在中國特殊的營銷環境之下,運動式營銷一直是解決營銷組織和營銷動員的有效方法之一。
在中國,大型企業的組織性高,中小企業則低。這其中,又以廠家的組織性為高,渠道的組織性為低。經銷商、零售商總體呈現小而分散的狀態(即渠道的碎片化),層次多,分屬不同的投資主體,再加上各地市場的發展不平衡,導致了渠道的組織管理異常復雜。
組織性高低的一個標志,是看企業實行過程導向還是結果導向。過程導向通常預示組織性強,結果導向則組織性弱。
越是大企業,運動式營銷越少。正常的組織系統能夠解決的問題,就不需要以運動的方式解決了。大企業實行過程管理,對銷售隊伍和渠道的控制能力較強,管理者的意志能通過日常的管理工作貫徹下去,員工和渠道商的行為,可以通過過程反饋加以把控,沒有頻繁搞運動式營銷的壓力。
反觀中小企業,很多以“跑單幫”為主要的組織方式和區域分工,不存在由公司主導的系統營銷,員工日常工作中自行其是,各自為政,“自我規劃,自我執行”, 基本上是慣性工作、本能性地工作,缺乏有效的組織。只有通過運動式營銷,由公司統一主導,才能調動這些“跑單幫”的營銷人員,把目標明確的階段性工作開展起來。所以,越是營銷組織力量弱的企業,運動式營銷就越頻繁。
運動式營銷有四個特點:
一是目標相對明確單一,階段性工作遠比綜合性工作、系統性工作容易理解,也便于貫徹執行;
二是組織動員屬于應急動員,比較高效;
三是活動的推進、反饋和目標追蹤比平時嚴格;
四是通常會有資源的傾斜。
有意思的是,中國企業不管平時的組織能力如何,在搞運動時的組織能力倒是蠻強的。
“運動”彌補了平時組織力弱的缺點,通過一個又一個的運動,銷量就能在短期內得到快速提升。
管理要立足于現實。中國企業的低組織性是長期存在的現實,短期內也難以徹底解決。只要這種現實存在,運動式營銷就有存在的必要性。
當然,如果企業除了運動式營銷,沒有正常的系統營銷,那么,這種“運動”是不正常的。如果在正常的營銷活動之間,穿插一些階段性工作推動某項工作上臺階、搞突破,這是很正常的,而且是尤為重要的。
在“運動”中提升
與生產、研發系統的高度專業化分工不同,中國的營銷人員仍然以多專多能為主。越是中小企業,越傾向于區域分割,而不是專業分工。
區域分割,必然要求業務員做好一個區域內的所有營銷工作,因此,中小企業對業務人員工作的全面性要求更高。
不必諱言,雖然中國的業務員不乏精英,但一線隊伍的整體水平仍然不高。這是必須承認的現實。我曾經發現,如果給業務員安排系統性工作,他們反而無法把握,甚至不知道如何做了。
現在,我們總結一線管理的經驗是:一個階段只安排一項工作,但要確保把這項工作做好。
比如,某個階段集中精力提高鋪貨率,另一個階段集中做推廣。這樣的工作安排,就留下了運動式營銷的痕跡。
中國的營銷,距離系統性營銷還很遙遠,即使是很優秀的企業也是如此。中國的營銷更多的是階段性營銷、突破式營銷。相比于系統營銷這個短板,中國企業對某個具體營銷活動的策劃更顯強大。
運動式營銷,其基本目標就是階段性“上臺階”、階段性突破。階段性的工作,可能是單項工作,如鋪貨、促銷、推廣、陳列等,也可能是相對復雜的局部性工作,如單品上量、新品推廣、局部突破、特殊市場開發等。
與日常營銷活動相比,突擊性的營銷運動,往往因為能夠“上臺階”而產生明顯的效果。穩步的變化與短期“上臺階”相比,“上臺階”的效果無論對內部還是外部都有更大的震撼性。
凡是這類突擊性的營銷活動,要么是彌補營銷的短板,要么是發現了市場機會,要么出現了應急問題,要么是高層心目中的重點。
我們甚至可以給這類運動式營銷提供另一個視角:這可能是一個系統營銷的局部環節。這就能夠解釋為什么有些營銷工作做得非常好的企業,同樣熱衷于運動式營銷。如果把這些企業開展的一項項“運動”串聯起來,可能正是其有組織的系統性工作的核心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