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除了末端治理問題外,中國大氣污染嚴重的三大結構因素是:污染型的產業結構、污染型的能源結構、污染型的交通運輸結構。”昨天在貴陽舉行的“投資中國綠色轉型”金融分論壇上,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首席經濟學家馬駿說,估計中國未來需要每年約兩萬億綠色投資。
馬駿認為,中國的重工業占比是主要經濟體中最高的,而重工業單位產出導致的污染為服務業的9倍,同時,中國的常規煤炭占能源消費比例近70%,清潔能源占比只有13%,為發達國家的三分之一至四分之一。此外,公路占中國城市出行比例的7%,而發達國家大城市的地鐵出行比例高達70%。同樣的運輸量,私家車產生的污染是地鐵的10倍。這使得中國治污還有個很長的過程。”
他說,目前國際上大規模的綠色直接投資主導方仍然是知名的金融集團,同時也有一些專業投資者參與,主要集中在風電、太陽能等新能源領域。國外金融市場上已經出現了相當數量的有較好流動性的綠色金融產品,其中以ETF指數和基金類產品為主,也包括碳排放類的衍生品等。這些產品吸引了包括個人投資者在內的更廣泛的投資者群體。中國也有一些類似基金推出,但總體來說規模較小,且投資配置中往往摻雜有與環保低碳主題無關的股票。
馬駿指出,綠色保險又叫生態保險,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進行環境風險管理的一項手段。一般認為環境責任保險是以被保險人因污染水、土地或空氣,依法應承擔的賠償責任作為保險對象的保險。其中,由保險公司對污染受害者進行賠償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最具代表性。2007年中國開始試點環境污染責任保險。2013年1月,環保部和保監會指導15個試點省在涉重金屬企業、石油化工等行業推行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但現階段只是“指導意見”,并無法律效力。該試點已6年,我國企業投保仍不積極,原因主要包括業務界定不清、交易成本太高、環境責任追索不力、環保部門對污染信息披露不完全等。目前具有法律強制規定的污染責任險,只局限于海洋石油勘探和內河運輸業。
他建議,建立中國綠色金融體系。政府應考慮作為發起人之一,成立專業綠色銀行,或在某個發展銀行下設立的專業綠色銀行子公司。資本金部分來自政府,部分來自社會資本,包括社保基金、保險公司、其他養老基金和具有長期投資意愿的其他機構; 通過吸引社會資本金、發債、擔保、合資進行股權投資等方式發揮政府資金的杠桿作用,爭取將每一元政府投入撬動5-10元的社會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