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的硝煙雖逐漸散去,但我們遠未離開戰場。目前監管層不僅不能有絲毫懈怠,而且應該全力準備應對救市的第三階段。截至目前,救市主要經歷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主要以各部門分散行動為主,出臺政策仍停留在市場預期的引導層面,真金白銀直接干預力度較小,時間跨度大致為6月26日至7月3日;第二階段則以各部門聯合行動為主要特征,救市政策力度逐漸加大,真金白銀入市,以國務院7月4日召集一行三會、財政部、國資委和央企負責人召開聯合救市會議為標志,時間跨度為7月4日至7月9日市場止跌。
短期來看,救市已經取得了階段性的勝利,市場流動性危機緩解,向金融體系和實體經濟傳導的系統性風險得到有效遏制。但從中長期來看,救市的征程還遠遠沒有結束。面對市場的一片消沉,采取有力措施恢復市場人氣、促進直接融資、推動經濟轉型已成為當務之急。
如果說第一階段解決了救不救的問題,第二階段解決了怎么救的問題,那么第三階段要解決救后市場恢復與建設問題。這就意味著在救市第三階段要完成以下幾個任務:一、短期市場常態化交易的恢復;二、中期救市措施市場影響的消化;三、長期健康的資本市場的建設。因此,第一和第二階段解決的是由于杠桿過度發展導致非理性市場下資產嚴重錯配之“疾”,第三階段要循序解決由于深層次的資本市場制度不合理與不完善之“病”。
短期來看,必須盡快推動市場交易回歸常態。由于股災的影響,市場增量資金入市力度已大幅下降,而投資者猶如“驚弓之鳥”,市場情緒敏感。股災以疾風驟雨的形式完成去杠桿,市場三級杠桿,股票質押融資、兩融和場外配資,即使是杠桿率相對較低的兩融余額也在此次股災中由6月18日2.27萬億高點迅速下降到7月9日1.44萬億水平。在杠桿資金風險釋放已經基本完成,市場逐漸走向平穩過程中,日內波幅卻明顯加大,投資者明顯不穩定。如何引導市場情緒走向平穩,如何引導市場投資邏輯由短期套利主導走向價值投資主導,如何使市場由波動劇烈向交易常態化平穩過渡,這是短期交易非常態化市場下政策需要解決的問題。
中期來看,必須盡力消除市場干預帶來的負面影響。“藥必三分毒”,救市措施在解決了市場流動性危機的同時,也使得市場處于一種限制交易廣泛存在的狀態。代表性的如7月8號證監會公告要求自即日起6個月內大股東及持股5%以上董監高不得通過二級市場減持。此外,如21家券商在救市號召下,公告承諾自營盤4500點以下不減持,約談近6個月內存在減持本公司股票的大股東及董監高管,并要求進行增持等。
此類舉措在股災期間客觀上緩解了市場流動性壓力,但是中期來看對市場資金與股票籌碼格局無異于“人為重塑”。此類措施影響的消除,包括救市資金的退出,如何在不對市場產生過分沖擊的情況下順利完成,如何使市場由廣泛限制交易向運行常態化平穩過渡,這是中期運行非常態化市場下政策需要解決的問題。
長期來看,必須推動市場監管體系轉型升級。中國融資體系正在從商業銀行主導的間接融資向資本市場主導的直接融資轉型,在這個過程中,建設一個穩定而富有活力的資本市場至關重要。但在互聯網時代的沖擊下,維護資本市場穩定的任務愈發艱巨。本次股市劇烈波動可以看做是一次小型的金融危機演習,折射出傳統的分業監管模式的局限性,重點體現為各監管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機制的缺失,進而導致的決策行動的遲緩。在互聯網時代下,金融的創新使得傳統業務之間的邊界變得模糊,這就對監管層的風險監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建立與中國金融市場結構大調整、人民幣國際化推進下的資金市場進一步開放相適應的金融監管體系,這是長期發展非常態化市場下政策需要解決的問題。
市場動蕩雖已平息,但我們依然不可懈怠。下一階段的核心任務不是救市,而是興市。必須把振興資本市場這個問題放在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大框架下去思考,放在實現金融強國、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大背景下去思考。當前應重點從完善市場應急機制、降低市場杠桿水平,維持合理的杠桿水平,加快推進股票注冊制改革、完善法律監管框架四個方面推進救市第三階段任務的實現。
第一,完善市場應急機制。中國市場仍存在著股票交易應急措施的缺失、救市基金成立的及時性有待提高、監管部門合作有待加強、監管溝通的頻率有待提高等問題,這些問題在本次股災中均有所表現,我們認為應有針對性的進行制度完善和改進。首先,參照國際經驗,建立股票交易熔斷機制,撫平投資者恐慌情緒;其次,以證金公司為依托,維護市場穩定,防范系統性風險;再次,建立大金融監管體系,加強一行三會對金融市場監管的協調和合作;此外,提高監管層與市場溝通效率,及時穩定投資者情緒,防范恐慌式踩踏。
第二,合理監管杠桿資金。杠桿資金是本輪股災的重要推手,救市第三階段,監管層與金融機構應高度重視股市杠桿的規模、增速、結構和風險監控。總量上,應該維持合理的杠桿水平,確保金融市場的系統性風險可控;結構上,應該嚴格限制游離于監管之外的民間配資、加強對傘形信托的監管、拓寬券商兩融業務渠道;節奏上,降低杠桿水平要循序漸進、以金融穩定為底線、防范去杠桿引發的金融系統性風險。
第三,加快推進金融改革。以商業銀行為核心的間接融資體系已經不適應新常態下新興產業和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必須加快金融改革,推動間接融資轉型,擴大直接融資。從直接融資來說,核心是打造一個穩定而富有活力的多層次資本市場,而要保證市場活力必須加快注冊制改革,保證新鮮血液供給。首先,股票發行注冊制幫助中小企業實現股權融資,支持萬眾創新、大眾創業;其次,股票發行注冊制減少資本市場資源錯配、配置效率低現象,幫助資金合理配置;此外,股票發行注冊制有助于市場化定價,減少價格扭曲現象。從間接融資來說,必須加快利率市場化進程,盡快建立反映市場供求的利率體系,明確政策目標利率或利率走廊,理順資金價格和利率傳導機制,優化資金配置。
第四,完善法律監管框架。本輪股災的醞釀、爆發和演化充分暴露了證券市場法律監管框架的缺失和漏洞,未來應逐步建議完善。目前來看,首先,應當盡快將新型市場操縱行為納入法律監管框架中,明確新型市場操縱行為的法律界定、監管主體、處罰措施和犯罪量刑等具體細則;其次,將對上市公司的分紅要求上升到法律層面,強化價值投資的基礎;再次,將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納入立法框架,進一步明確退市標準和具體執行細則,并嚴格執行退市制度;另外,建立健全證券投資領域的公益訴訟制度,不斷拓展投資者受侵害權益的救濟渠道,加強投資者權益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