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學員向我咨詢:他新進入一家IT企業任總經理助理,總經理希望通過制度的修繕來改變目前公司內部管理混亂的局面。我向他了解公司目前的狀況,通過他與總經理半天的溝通獲悉,該企業屬技術型企業,員工有幾十人,裙帶關系復雜,以前的制度對嫡系部隊形同虛設,基層員工敢怒不敢言。總經理寄希望于他的到來,希望用達摩斯之劍嚇退那些無忌之人,規范企業管理秩序,創建良好企業文化。
談到管理制度,就必然牽扯到績效考核。而絕大多數企業主及管理者都認為,管理制度(含績效考核,下同)都是為了規范職業行為,起到約束和監督的作用。陳炳旭認為,這些想法都有違現代管理的初衷。管理制度的最終目的,是為了改善職業行為,為企業和個人提供良好的職業導向和職業習慣,是一種有效的激勵措施,而不是施罰的工具,動輒就扣工資罰獎金,那仍然是粗獷式管理的延伸,只不過披了現代管理的袈裟而已。管理制度的制定及修繕,不是一項行動,而更像是一個項目,一場政治思想工作,要讓每個涉及到的員工感覺到,這個項目是為了讓自己養成良好的職業習慣、提高素質、增強競爭力而由自己參與制定的,是自我監督、自我成長需求的具體體現。
激勵措施與處罰措施的區別在于,前者以獎勵為主,是以先進為導向,是公司所倡導的行為;而后者以處罰為主,是以負面的打壓為主題,是公司能夠容忍的底線。雖然看似都差不多,但給員工所帶來的心理壓力迥然不同。在鼓勵之下成長的員工和在指責聲中成長的員工,其創造力和自我約束力是天壤之別。其次,制度的落實,要體現獎勤罰懶的基本宗旨,要掌握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則,制度要“三分硬,七分軟”。硬是指制度的貫徹和執行,軟是指人文關懷。具體到該企業,陳炳旭建議考慮以下環節:
首先,要了解前期制度的執行情況,是大家都遵照執行,還是個別人搞特殊;是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事事平等,還是特殊人物、特殊事件、特殊處理!如果出現上述情況,那就是執行力的問題,要在制度的貫徹執行上下功夫,公司領導帶頭尊章守法,中層基層自然無話可說,上行下效嘛!
其次,要看制度的制定是否有缺陷。例如,員工遲到3次按曠工處理,但遇特殊情況不在此列。那么請問,什么是特殊情況?大雪封路、交通堵塞、交通工具損壞,還是其他什么“特殊”原因?如果這些算特殊原因,那孩子病了、老人住院、患重感冒等等是不是“特殊”原因?這樣的特殊原因可以千千萬萬種,能都列在“特殊”之中嗎?在我看來,這些就是制度的缺陷。既然定了,那就照章執行,不折不扣的執行,否則不如不定。
再次,要看制度的人性化體現。有朋友說了,那我就不能有點急事?家中急事、自己突病也不行?不是!有病請病假,有急事請事假,有突發事件可以電話請假,但限定時間(如2小時、半天等),超過一天的要提前書面告假。這樣,即體現了以人為本,又體現了制度的嚴肅性。
最后,要體現制度的激勵性。前面我們已經談到,制度的最終目的是規范職業行為,是以正向激勵為主導。例如,可以設立全勤獎,每周、每季、每半年、每一年,獎勵級別不一樣,鼓勵員工全勤。即可以達到同樣目的,同時也會降低員工的抵觸情緒,自覺自愿的遵守制度。這種方法同樣適用于績效考核,只要制度科學合理,多獎少罰甚至不罰,同樣能達到目的。
同時我告訴這位學員,新制度的修繕和執行,肯定會觸及到極個別人的利益,遭到強烈反對。這就需要企業高管痛下決心,讓管理制度的達摩斯之劍落到這些居功自傲、肆無忌憚的人頭上,為營造良好企業氛圍、樹立優秀企業文化,斬斷毒瘤,開創企業歷史新局面。陳炳旭https://blog.sina.com.cn/cbx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