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銷商不該撈的8條“魚”
如果把渠道比喻成河道,把產品流比喻成河水,把渠道各環節所獲取的利潤比喻成水中的魚,那么,經銷商要賺取利潤,到底是向上游(廠家)“撈魚”,還是向下游(網點)“捕魚”?
現實當中,由于企業經營管理上的不足、業務人員的失職和瀆職,以及經銷商的求利心切,導致大多數經銷商易于陷入向上游“撈一把”的誤區,不能形成經銷商良性的贏利模式,最終導致市場出現極大的被動。
筆者經過多年市場探索,總結出經銷商在經營過程中應避免的8種操作誤區,并進行了分析,希望經銷商朋友們能在“撈魚”之前看清其將導致的不良結果,以免在市場規律的影響下,丟了西瓜撿芝麻。
第一條魚:推廣費用截流得利
現象:當廠家根據市場運作需要,制定出一系列市場推廣策略和費用支持后,經銷商不能夠將費用力度全部用到市場。
后果:企業制定的推廣方案和費用支持是為了迅速打開市場,打擊競爭對手的,若經銷商將支持費用進行直接截流或變相截流,都會造成策略在執行中大大折扣,從而缺乏市場沖擊力,最終造成廠家花了錢,市場不見產出,經銷商也賺不到更多的錢。
第二條魚:費用虛報得利
現象:經銷商把各類費用進行虛報獲得利潤,比如進店費、堆頭費、陳列費、店慶費、活動費、導購人員費等等,進行虛報多報,沒花的費用說花了,花得少的費用說花多了,通過各類名目繁多的費用,向企業要錢。
后果:廠家屢次投入后發現市場的投入和產出不成比例,在質疑業務人員能力的同時,會懷疑經銷商的實力和網絡控制力,進而轉移市場費用支持方向,向投入產出比高的市場進行傾斜。
第三條魚:特價造假得利
現象:當廠家推出某款產品特價時,產品的“特價”低于經銷商的“進貨價”,經銷商自己派人將特價產品購回,在賺取費用支持的同時,還給廠家制造出了產品“快銷”的假象,繼而向廠家要取進一步的費用支持。經銷商會在廠家針對一部分“遲銷”產品消化時,申請到費用后,口頭上說把貨鋪下去了,實則根本沒鋪貨;過一段時間,說遲銷產品又退貨了,既而繼續向廠家要錢。
后果:“特價”沒有把該消化的產品消化掉,也沒有真正形成市場消費,打擊競爭對手,在經銷商賺取眼前利益的同時,實際上是在掩耳盜鈴、欺人欺己。因為,當廠家失去對你的繼續支持后,那些產品還是會爛在你的倉庫里。
第四條魚:賄金換費用得利
現象:經銷商或主動或被動的向業務人員,甚至是向企業的管理人員進行賄賂,賄賂的方式或明或暗;明的方式常常是雙方直接“交換”,經銷商給廠家營銷人員好處費,營銷人員給經銷商申請相應的各類費用;暗的方式如經銷商和業務人員一起打麻將或撲克,主動輸錢。
后果:廠家業務人員一旦從中撈到好處,就會不斷索取,最終導致廠家真正投入的費用一部分落到業務人員手中,經銷商自己再收起一部分費用,市場實際投入量大大減少,并不能滿足市場的成長需要。而且,一旦被企業發現,在業務人員面臨企業淘汰的同時,經銷商也很有可能失去企業的重視。
第五條魚:壓貨得利
現象:由于企業對業務人員的考核目標是企業的出貨量,每到月底的時候,業務人員為了拿到工資和獎金,不得不向經銷商進行壓貨。而業務人員要向經銷商壓貨,就不得不給經銷商申請特定的壓貨“費用”,或向經銷商承諾下月給予更大的支持力度。
后果:壓貨的結果導致經銷商每到月底就被搞大“肚子”,還沒消化完時,又被壓貨撐大了“胃”,日子一長,經銷商就難免患上“腸胃病”;而業務人員養成習慣于靠壓貨轉嫁自己該承擔的壓力后,就難免頤指氣使了,若你不同意壓貨,他就要換個“空肚子”(換經銷商)去壓貨。
第六條魚:緩進貨得利
現象:如果說壓貨得利是經銷商被動得利的話,緩進貨得利是經銷商主動在進貨時間上謀取利益的一種途徑。如:某經銷商按正常銷售速度該進貨時,經銷商卻有意推遲進貨速度,進而向企業大談市場操作如何如何困難,競品促銷力度有多大,向企業申請更大的促銷費用支持;一旦業務人員急于要經銷商進貨時,就會給經銷商更多的費用支持。
后果:當經銷商有意遲緩進貨時,業務人員也不是“傻子”,當雙方在“該進”與“不能進”之間進行“內耗”的時候,白白的喪失著市場機會,而且導致經銷商和業務人員都不能集中精力做有效的工作,做能夠帶來銷量持續增長的工作;雙方搞僵的時候,甚至會不歡而散。
第七條魚:竄貨得利
現象:“荒了自己的地,種了別人的田。”不少經銷商完不成自己的銷售任務時,就低價向別人賣得好的市場竄貨,以獲得基本利潤和完成任務后的返利。
后果:竄貨的結果必然是渠道之間的沖突、產品價格的透明化。當渠道各環節沒有利潤保障的時候,經銷商根本無法再操作這個市場了;而且竄貨是企業大多會嚴格處罰的,經銷商也許會因此招致“殺身之禍”。即使企業不管,一個惡性竄貨的經銷商也必然會遭受周圍經銷商的“圍攻”,當自己的市場處于低價傾銷區時,也是成為雞肋市場之時。
第八條魚:騙貨得利
現象:經銷商利用廠家貨款結算方式上的漏洞,采用卸貨不付款、少付款,或匯票有意識出小差錯等方式,騙取貨款。
后果:這類經銷商嚴格來講,已不是缺乏商業誠信,甚至會走在觸犯法律的邊緣;這類經銷商只會去賺到一車的貨,而不會贏得市場,也必然會被市場所淘汰。
“兩者相利取其重,兩者相害取其輕。”經銷商要抓上述8條魚,不管是對企業還是對經銷商,都是“利小于害”,因此,與其把精力浪費著如何鉆廠家的空子,如何多扣多拿,還不如認真做好自己的市場,穩固渠道,以此贏得廠家更多的尊重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