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凱文老師于2010年提出“打靶營銷”競爭模式及操系統。“打靶營銷”是繼“定位”理論后,在中國最具影響力的品牌營銷競爭新模式,對于快速成長的中國品牌具有極強的理論指導意義及實戰價值。
近兩年乘著內地綜藝市場的火熱,羅志祥憑借搞笑的天賦與人設在《極限挑戰》、《這就是街舞》等節目中圈粉無數,因此獲得了不少品牌的青睞,拿下了不少知名品牌代言,橫跨食品、護膚品、服飾等多個領域。但是周揚青的一紙檄文,不但讓羅志祥措手不及,更讓羅志祥代言的品牌商們措手不及。
例如:國民品牌蒙牛純甄。悲催的純甄前一天剛官宣羅志祥為品牌代言人,后一天就在媒體上爆發了代言人的丑聞,真是撞上了槍口,免不了遭遇大眾的調侃。并且,更是有網友發出了因羅志祥而拒絕喝純甄的聲音。
除了網友集體“心疼”蒙牛之外,漩渦之中的蒙牛反應迅速。不僅刪掉了官宣微博,更是火速拉來了之前的代言人趙麗穎“救場”。但是已花掉的營銷推廣費用以及后續與《創造營2020》的合作都要面臨重新調整。另一個和羅志祥代言的手游品牌《劍與遠征》,從年初開始就在各大社交媒體上進行了鋪天蓋地的投放,與羅志祥深度綁定,并且已占領了強有力的用戶心智。但現在只能“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了。
另外一個由羅志祥代言的品牌卡西歐手表,由于未及時撤下與羅相關的傳播物料而遭遇網友圍攻、調侃。雖然現在已經撤下,但微博評論區依然有不少不友好的調侃聲音以及換代言人的呼吁。
站在企業的角度來說,簽下了代言合同,不僅意味著需要馬上支付出巨額的費用,而且也意味著圍繞代言人一系列推廣工程的進展。城門失火,殃及池魚。一旦明星被丑聞糾纏上,吃瓜群眾們會把對明星的厭惡之情移情到和TA特別相關的品牌商。這樣的“定理”從不久前的肖戰到今天的羅志祥,都在一遍一遍重復上演。
那么企業該如何選擇品牌代言人,該如何防范應對代言人的風險呢?
1、擋不住的明星“代言潮”
如今,流量當道,注意力稀缺。代言人成為品牌們攻占市場的“捷徑”。
選擇合適的形象代言人,無疑可起到四兩撥千斤,快速創建品牌,提升品牌美譽度的關鍵作用,而一些國際品牌長期投資和使用品牌代言策略,更是為其品牌提升和獲得消費者認同,并且還獲取了更高的品牌回報。
雖然如今是社交媒體時代,對明星丑聞有著無限放大的功能,但明星代言所帶來的利好顯然會讓許多品牌忽視“明星丑聞”這種概率性事件。
尤其是快消品,許多品牌都會通過與當下流量明星合作以實現品牌知名度的迅速擴大,從而影響消費者的購買決策,實現銷量增長,由明星粉轉化為品牌粉。
尋找代言人成為企業廣告和公關宣傳常用的一種方式。利用某個知名人物的形象、故事和成就來作為推動企業文化、企業品牌建設的載體。品牌代言人作為一種符號,一種媒介,順理成章的成為品牌代言傳播的核心。
但正所謂,成也明星敗也明星,一些品牌會靠頭部流量明星迅速提升產品的聲譽和銷售,但也會因為明星的個人問題,而陷入巨大危機。
2、最好的應對之策永遠在事前
面對如今的媒體時代,當真正的代言人出現了危機,品牌要想完全消除負面影響是不可能的,只能把負面影響盡量減到最少。
就像此次羅志祥事件,即使蒙牛反應的再及時,但是合作之前的大量準備工作已經打了水漂。所以,最好的應對代言人危機之策,是把功夫花在選擇代言人之前。
正如著名經濟學家宋清輝所說:從專業角度而言,在選定代言人之前,企業需要從三個方面做風險評估:
其一,品牌代言人是否與所代言的公司業務或主要產品有一定的契合度,契合度越高就越具有商業價值,越容易引起更高的傳播效應,反之則代言風險較大。
其二,代言人在代言之前是否已有相應敏感新聞,若有就需謹慎對待。同時,要注重防范代言人未來負面新聞風險,代言人自身的負面或敏感新聞被媒體曝光得越多,被代言的公司商業價值就容易受損,甚至適得其反。
其三,代言人歷史上,是否有碰觸道德和法律底線的行為,因此非常有必要對代言人進行背景審查。
只有從這三個方面出發,把危機扼殺在源頭才是最好的策略。
3、不同“代言危機”,不同應對之策
如果前期的危機防范沒有奏效,出現了危機之后,品牌也要根據危機的負面程度采取不同的應對方法。
當然,前提是辨別“代言人危機”的真假。“沉默是金”也只是在時態未明朗之時,一旦事件有了定性,則品牌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做出表態。
如果代言人的危機在不影響公眾利益的前提下,企業應該選擇力挺代言人,關鍵時候對代言人的力挺和支持,本身就是一種積極的品牌態度,會對品牌產生至關重要的影響。
比如,此前孫楊被禁賽,本就充滿了爭議,他代言的品牌樂歌就在微博力挺孫楊。
相反,如果代言人面對的是道德、法律類的風險,企業就需要慎重處理,因為代言人的負面影響很容易影響到整個企業的美譽度,這就需要企業極力避免。
比如,羅志祥此次事件顯然已經挑戰了公序良俗,這就要考驗品牌們的反應能力。危機公關有著名的72小時理論,而在如今的社交時代,給品牌留下的時間則更少,甚至3-4個小時,企業必須做出回應。如果反應遲鈍,給品牌帶來的損失便無法挽回。所以,企業處理危機公關,時間把控至關重要。
總結:
明星的流量是雙刃劍,在其負面纏身的時候,綁定的品牌一定深受其害,會承受連帶的風險。尤其是近幾年,明星形象相關的意外事件越來越多,不可控性也越來越大。這就需要提醒品牌們要把功夫花在選定代言人身上,并在事前做好相應的代言人危機公關預案,或者企業通過品牌摯友、品牌大使等方式與明星建立短期合作,從而降低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