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簡介
近年來,我國公共采購發展迅猛,2021年公共采購總額超過45萬億元。其中中央企業采購總額超過13萬億元,輻射帶動各類企業達200余萬家。
根據采購標的屬性的不同,國有企業采購分為工程采購、貨物采購和服務采購。統計資料顯示,國有企業服務采購項目的數量占比例高達30%以上。與其他采購標的相比,服務采購標的繁復紛雜,大多數服務采購項目采購需求難以客觀準確描述,服務標準化不高,服務內容易變,服務過程連續性強,服務成果難以退換,對服務供應商的人身屬性依賴較強,導致國有企業服務采購活動的復雜程度遠超其他類別的采購活動。在國有企業服務采購實踐中,對采購組織形式、采購方式、評審辦法、評審因素和合同計價方式等采購工具的選擇,普遍存在較大困惑乃至引發各種爭議。因此,有必要專門制定一部標準,對國有企業服務采購操作進行指導和規范。
中共中央國務院2021年頒布的 《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提出:要大力發展團體標準,引導社會團體制定原創性、高質量標準,“完善政府采購、招投標等活動中應用先進標準機制,推進以標準為依據開展宏觀調控、產業推進、行業管理、市場準入和質量監管”。國有企業服務采購是市場與社會服務與采購供應機制的有機結合,是公共采購和公共經濟中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制定標準符合中央的決策部署和我國現階段的發展要求,意義重大。
對于服務采購,大多數采購人員還停留在政府采購的那一套采購方式和評審辦法,本團體標準解決了服務采購的分類、采購工具的選擇和采購評價。
(一)服務的定義、特點及分類
1.什么是服務?
2.服務有哪些特點、特性?
3.國有企業服務采購的分類
(二)國有企業如何采購服務項目?
1.服務采購策劃
1.1采購策劃
1.2確定采購需求
1.3編制采購方案
1.4采購方案審批
2.服務采購的組織和實施
2.1確定采購組織形式
2.2確定采購方式
2.3確定評審辦法和評審因素
2.4確定合同計價方式
2.5采購文件的編制和審批
2.6實施服務采購
3.服務采購合同的簽訂和履行
4.異議投訴處理和采購監督
4.1異議的提出
4.2如何答復異議?
4.3如何協助處理投訴和應對采購監督
(三)如何評價服務采購項目?
1.采購部門自評;
2.服務對象評價;
3. 第三方機構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