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于1954年,河南省魯山縣人, 1982年畢業于天津南開大學歷史系,獲歷史學學士學位; 1986年畢業于武漢華中師范大學政治學系,獲法學碩士學位; 1999-2000年就讀于美國哈佛大學肯尼迪政府學院,獲行政管理碩士學位; 2001年畢業于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 2001年夏,擔任救災救濟司司長,具體推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全面建立和“應保盡保”的實現,全國民政系統于2001年底至2002年上半年整體行動,使2200多萬的城市低保對象全部納入了保障制度。 2003年,開始推動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設,農村醫療救助制度建設,城市醫療救助制度建設等。 2004年,推動組建了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司。 2008年9月,開始負責組建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并擔任司長,提出了要建立與中等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福利制度的理論并正在直接推動中國福利制度特別是養老服務產業的規劃與發展。 2008年,被中國改革開放30年論壇暨評選活動組委會評選為“中國改革開放30年30名社會人物”。 歷任國務院農村發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非經濟分析室副主任,民政部基層政權建設司農村處處長、基層政權建設司副司長,民政部救災救濟司副司長、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