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泛指能以文化創作為業,寫作的人,也特指文學創作上有盛名成就的人。因此,一般能被稱為“作家”者,其作品大都能夠獲得出版發行,歷史悠久。相對于“作者”一詞而言,“作家”一詞的褒義明顯較強,所以這詞很多時候會被用作為一種客套敬稱,或作為一種提高自己身價的標簽,流于溢美,因此,被稱為“作家”的網上寫手、自由撰稿人為數不少。
最早的“作家”是管理家務的意思,此語入書見于《三國志·楊戲傳》:“請為明公以作家譬之”;《晉書·食貨志》載:“(漢)桓帝不能作家,曾無私蓄。這說明自三國至晉代“作家”系指“治家”而言。漢桓帝沒登基時過著清貧生活。因不善治家理財,才弄得沒有私蓄。
“作家”一詞轉變成含意始于唐代。
據北宋李昉撰《太平廣記》載:“唐宰相王玙好與人作碑志,有送潤毫(酬金)者,誤叩右丞王維門,維曰:‘大作家在那邊?!边@就是唐宋時期對在文學藝術上成績卓著者稱“作家”的來由。
明代詩人李東陽在《麓堂詩話》中說:“唐之盛時,稱作家在選列者,大抵多秦晉之人也?!边@說盛唐時選列出來的“作家”以陜西(秦)、山西(晉)人居多。
荀子說:“人之于文學也,猶玉之于琢磨也”。
作家巴金說:“寫到死、改到死;用辛勤的修改來彌補自己作品的漏洞”。
作家蘇禹說:“作家是我的信仰,而非職業”。